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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泰顺县教育系统面向2026届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1人)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概述           招聘人数: 1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更好引进优秀教育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3〕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以下简称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

内容目录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更好引进优秀教育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3〕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以下简称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高中地理学科教师1名,具体详见《泰顺县教育系统面向2026届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泰顺县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的2026届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报考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者符合所签订的《培养协议书》的相关规定。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3.未按《培养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证件的。

四、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种形式。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网上报名。考生通过网上点击2026届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基本信息登记表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提交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要求见附件3)、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其他材料说明)、复硕培养试点协议等材料。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泰顺县教育局503室(泰顺县罗阳镇文星路51号)。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资料到招聘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和参加资格审核。

1.《泰顺县教育系统面向2026届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可使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协议书》和《培养协议书》。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仅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五、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聘用,不再进入后续环节;如遇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对象。招聘单位和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意向书,如遇拟聘用对象放弃签订聘用意向书资格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按上述规定予以递补。拟聘用对象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向泰顺县教育局提交相应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等进行资格复审,并按有关通知规定要求参加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考察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存在结果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得聘用,所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均合格者,进入拟聘用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公办学校教师手续,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后,在泰顺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七、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报名、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泰顺县教育局会同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泰顺县教育局政工科(一)0577-67594635;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759551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0577-67561801。

1.附件1:泰顺县教育系统面向2026届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计划表.docx

2.附件2:泰顺县教育系统面向2026届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

3.附件3:个人简历格式要求.docx

泰顺县教育局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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