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泉州泉港法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7名)
根据工作需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一)岗位一:速录员5名1.性别:不限;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以后出生);3.学历:大专及以上,法学类专业优先;4.岗位职责:协助办理与审判业务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及文字综合性工作;5.其他要求:具有司法机关从业
根据工作需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一)岗位一:速录员5名
1.性别:不限;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以后出生);
3.学历:大专及以上,法学类专业优先;
4.岗位职责:协助办理与审判业务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及文字综合性工作;
5.其他要求:具有司法机关从业经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熟练掌握文字录入技能,满足岗位日常工作需求;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不良嗜好。
(二)岗位二:文员1名
1.性别:不限;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以后出生);
3.学历:大专及以上;
4.岗位职责:协助办理行政事务、组织人事相关工作及文字综合性工作;
5.其他要求: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经验者优先(需提供单位证明);能熟练运用Office、Excel等办公软件,满足岗位日常工作需求;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不良嗜好。
(三)岗位三:辅警1名
1.性别:男,身高在168厘米以上;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以后出生);
3.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岗位职责:从事司法警务辅助、警务保障及机关安保等相关工作;
5.其他要求:军校、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有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协、辅警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不良嗜好。
二、 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3.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工作制度,热爱工作,有责任心,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4.曾因违纪违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被开除辞退解聘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担任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
7.与本院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8.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聘用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 年 7 月 6 日 —7 月 9 日(工作日 8:00-12:00、15:00-18:00)
2.投递邮箱:qgfyzzb@163.com
3.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个人职业说明、2 寸免冠彩照 2 张
4.咨询方式:0595-87999879(工作时间),联系人小林
(二)资格审查
由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由政治部统一通知。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试
1、速录员
考试包括听速录测试、面谈。速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谈成绩占总成绩的60%。速录测试时间为15分钟,听打内容与诉讼文书有关。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个人情况、语言表达、仪态举止、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2、文员
采取面谈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个人情况、语言表达、仪态举止、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3、辅警
考试包括面谈、体测。面谈内容包括体态和五官形象观察、警务辅助工作问答,面谈合格后确定初步人选。
体测项目包括:1、1000米跑;2、4*10往返跑;3、俯卧撑;4、立定跳远。体测成绩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中规定的测试规则和评定标准为评判依据。
(四)体检及政审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1的招录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应聘人员应提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表现情况意见表》及家庭主要成员征信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供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或政审考察对象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录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等情况,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拟聘用人员,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1.速录员及文员
采用聘用方式。试用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按照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院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缴交“五险一金”。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会福利待遇。
2.辅警
试用期一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第三方劳务派遣辅警薪资标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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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