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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河南省鹤壁市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24名)

来源: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路办事处
概述           招聘人数: 24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发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及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1.零就业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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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发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及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7.对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重度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二级)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规定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就业困难人员在进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前,应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4.正在参加社会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未停保的;

5.已经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7.已享受过2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

8.其他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鹤壁市开发区2026年7月份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起至招满为止;

3.报名地址: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原光谷A9栋,(报名电话:0392-3206589);

4.报名人员须提交的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毕业证(有则如实提供,无则无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包括:第2页基本信息、第3页地址信息、第6页失业登记情况、第7页就业援助卡、第10页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益性岗位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被招聘资格,已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予以终止,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责任。

(三)拟聘用公示

对通过资格审查拟聘用人员在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上岗及聘用相关手续。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四、工作期限和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再次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不高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鹤壁市开发区2026年7月份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事业单位 公益性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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