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2026年下半年征兵公告
2026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全面启动,为便于广大群众和应征青年及时了解征兵政策规定、程序规范,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应征,现将2026年下半年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男兵应征报名时间: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女兵应征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批准入伍时间为9
2026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全面启动,为便于广大群众和应征青年及时了解征兵政策规定、程序规范,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应征,现将2026年下半年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男兵应征报名时间: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女兵应征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二、报名网站
中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是全国征兵报名唯一官方网站。
三、征集对象及年龄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四、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体重:男青年17.5≤BMI<30;女青年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具体条件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征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关注“甘肃征兵”微信公众号了解体检标准。
五、报名程序
方法一:登录中国征兵网
1.登录中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男兵在应征报名之前,要先完成兵役登记。
2.进入“应征报名(男兵)/(女兵)”页面,认真阅读报名时间及参军政策说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3.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
4.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方法二:关注“甘肃征兵”公众号
1.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甘肃征兵”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应征报名”选择“男兵报名”/“女兵报名”,直通全国征兵网报名页面。
3.在“应征报名(男兵)/(女兵)”网页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4.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5.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方法三:现场报名应征青年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武装部进行现场报名
六、征集阶段划分
下半年征兵:8月10日至8月31日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9月1日至9月10日组织役前教育、审批定兵;9月中旬组织新兵交接起运。具体时间以县征兵办公室通知为准。
七、优待政策
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士职业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关于印发甘肃省激励大学生等参军入伍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参军入伍享受下列优待政策:
(一)政治有地位
选择参军,不仅是人生中一份难能可贵的经历,经过部队锻炼和洗礼,会增强政治上的敏感性和坚定性,能够早日加入党组织,人生不会偏离“主航道”;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家属亲人也获得了“光荣之家”的政治荣誉。
1.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具有光荣传统、深受人民群众爱戴的人民军队,“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应征青年参军入伍后,县政府为其家庭悬挂“光荣之家”。
2.服役期间在部队立功受奖,县人武部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慰问、送立功喜报。
3.现役军人享有优先购票、优先进站,在机场值机、安检、登机都有专门通道;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免费或价格优惠。
4.军人、军人配偶、军人未成年子女在军队医院享受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在军队医院享受优惠医疗。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进行了明确规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退役军人免费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的作用。
(二)经济有补偿
义务兵服役期间,经济优待主要有以下几项: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达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达25000元。
2.甘肃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大学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的毕业班生),按照本科以上毕业生10000元、专科毕业生7000元发放奖励金。在校生(含新生)按照本科7000元、专科5000元发放奖励金。
3.甘肃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
4.从甘肃省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其入伍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95%发放,每年发放两次,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以2025年入伍的义务兵为例,服役两年发放家庭优待金约5.32万元。对在高原服役的义务兵增发家庭优待金,增发标准按照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0%确定,每人发放约1.6万元。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在退役后发放,补助标准按退役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100%发放,以2025年退伍的义务兵为例,退役时每人可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约2.8万元。
6.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伙食补助。应征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每年为其父母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标准执行。
(三)成长有进步
部队是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全面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官兵经过部队系统的学习教育、严格正规的军事训练、积极向上的生活熏陶,思维层次、文化水平、心理素质会全面提高;决策、组织、指挥能力和时间、纪律观念会得到锻炼和强化;还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面对困难永不服输的拼搏精神。无论是吃苦耐劳还是严谨作风,以及更值得信任的“军人品牌”,这些良好的军人品质和作风是走向社会、开拓事业、实现人生价值的宝贵财富。
1.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服役年满一年,且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可以提前优先选取为军士。本科毕业生套改为中士第二年,专科毕业套改为中士第一年。
2.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服役满一年,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及训练成绩优秀,政治立场坚定,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可参选大学毕业生提干。
3.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服役满一年,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截至当年1月1日),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及训练成绩优秀,政治立场坚定,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可报考军校。
(四)退役有保障
1.从我省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退役后,所在高校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在退役两年内应获得推荐免试该校硕士研究生资格。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我省高校参军入伍毕业生均单列指标推荐为高校优秀毕业生。
2.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3.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4.从我省入伍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0%—15%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全省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录计划安排40%的名额,定向招录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已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保留其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组织关系、行政关系随转,服役年限计入工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全省每年拿出国有企业招聘总数不低于5%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并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招聘信息同步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在网上公开发布。鼓励在职国有企业员工应征入伍,入伍前签订《甘肃省国有企业征集适龄青年退役复职返岗协议书》,所在企业为其保留劳动关系和岗位,并发放入伍当月全部工资、奖金及补贴,服役期间享受在职员工除工资性收入外的福利待遇。服役年限计入本企业工作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7.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的政策(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一次性领取退役金)。此外,服役满12年或平时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由政府直接安排工作。
八、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
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其中,被军队除名的,并处以罚款。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招录、聘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4.《征兵工作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依法给予处罚。
5.《征兵工作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对单位及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6.《征兵工作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监督举报咨询方式
1.监督举报方式。可通过县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信箱、电话和廉洁监督员电话监督反映问题。请广大应征青年及家长牢记“当兵不花钱、入伍靠素质”,不要相信任何走简易程序,甚至由部队直接带走的谎言,切记任何以“打点关系”等名义索要钱财的行为都是诈骗。谨防“兵托、中间人、黑中介”等虚构与兵役机关、部队有关领导存在特殊关系,谎称能通过“打招呼、走后门”帮助违规入伍、通过体检政考、“选择好方向”等骗取钱财的不法分子和不法机构。对自称“征兵干部”“部队领导”“有关系”并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切勿轻易相信,第一时间向县征兵办公室举报。
县征兵办公室举报电话:0938-8606107
2.咨询方式。可登录“中国征兵网”在线咨询,也可现场或电话咨询县征兵办公室、乡镇武装部工作人员。
附件:甘谷县各乡镇人民武装部征兵咨询电话。
甘谷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室
2026年6月12日
